江苏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10-18来源:江苏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18年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179名(其中辅导员专项计划为3名,原则上本校录取名额不超过1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在复试录取阶段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我校原则上只招收非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除辅导员专项计划外,所有学科的全日制研究生在我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国家承认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不包括非学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报考辅导员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较好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3.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至少1篇。

四、招生方式

我校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招生分为两批次。第一批次硕博连读招收及优秀导师自主招收于招生当年的上个年度10月-12月进行。硕博连读招收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各学院招生计划的60%。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最终招生计划及硕博连读招收及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招生情况,学校于12月份公布普通招收招生计划,并于招生当年3月份开展第二批次普通招收工作,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信息。

(一)硕博连读招收

选拔对象除满足报考条件(一)、(二)、(四)条规定外,还须满足:

1.第一学历须为本科,且最后学位须为学士或学士以上,现为我校二、三年级学术型或三年级专业型的相关学科专业在学硕士研究生;或原则上应是来自国内前百强高校或其他院校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有较好的科研潜质和培养前途。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人不得申请硕士学位,三年级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原则上应在一级学科范围内申请;确因科研工作需要,对基础扎实、科研能力突出的研究生,可以跨学科申请,但必须由申请人向所报考的学科提出充分的理由和相关材料,报招生学院审批,研究生院备案。

4.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成绩≥425分,或IELTS成绩≥6.0分,或TOEFL成绩≥85分,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在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在会上进行专题发言交流。

(二)优秀导师自主招收

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类别的导师须列入当年博士生招生目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我校专职导师中的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国家优青、省杰青、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带头人、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带头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带头人;近三年获得江苏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对学科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其他指导教师(经所在招生学科、学院同意,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批准),每年可自主选拔1名优秀拔尖创新人才攻读博士学位,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的5%,占学院当年招生计划。

选拔对象除满足报考条件(一)、(二)、(四)条规定外,还须满足:

1.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取得硕士学位且取得时间一般为3年内(科研能力突出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硕士学位取得时间可适当放宽)的人员,若从境外高校取得硕士学位,原则上应是全球前200强高校,硕士学位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第一作者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达到我校本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对科研成果要求的标准。

3. 考生须为“非定向”生源,教学或科研岗位的优秀定向生源须由报考导师、学科提出申请,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

4.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在科技创新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经所在招生学科、学院同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批准,可不受以上条件约束。

(三)普通招考

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学校统一组织英语水平统一测试。

五、报名日期及程序

所有考生都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开始日期:2017年10月25日,截止日期:2017年11月20日。

1.所有考生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我校使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2.187.120.13:9000/。

2.考生打印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相关表格,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日到研究生楼现场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用A4纸依次排列,以便审核):

(1) 现场缴纳报名费200元;

(2)《报考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原件一份;体现出报考类别

申请硕博连读或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的考生,还须提交江苏大学硕博连读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或江苏大学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相关申请表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下载”板块下载)。

(3)与报考学科有关的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原件二份;

(4)近三个月内体检表原件一份(可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5)思想政治考核表原件一份;

(6)获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在学硕士生还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开学报到前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境外学位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7)本专科阶段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8)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9)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成绩单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一份、硕士学位论文摘要一份;

(10)在职人员出具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无固定格式)。

(11)辅导员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交:1.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须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以及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2.一篇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

材料(1)-(4)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

六、综合考核办法

(一)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11月27日前由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专业背景评估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确定考生推荐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名单经研究生院审定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外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取得硕士学位时间、报考类别、报考导师、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目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对照本简章要求,制订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该包括招生计划、导师招生人数限额、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考核办法、考生咨询及申述渠道等,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对外发布。

12月4日前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对推荐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考核方式可采用笔试、PPT汇报、答辩等形式,并给出得分(百分制),确定初步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二)普通招收申请考核办法:

普通招收考试应及时关注12月份公布的学科剩余招生计划,没有公布招生计划的学科不予准考(报名费按程序退还考生)。

2018年3月1日至3月3日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1、普通招收英语水平测试题型包括词汇与语法、阅读理解、英汉互译和写作等。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综合考核阶段进行;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初试日期: 2018年3月3日上午8:30-11: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初试地点:江苏大学校本部研究生楼。

初试科目成绩将于2018年3月份公布,考生可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英语水平测试成绩,我校不单独寄发成绩通知单。

截止录取当年9月1日取得硕士学位1年内(含上一年度6月份毕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且达到CET-6成绩≥425分,或IELTS成绩≥6.0分,或TOEFL成绩≥85分之一者可免英语水平测试。申请英语水平测试免试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提交相关材料。学校将在1月份公布符合英语水平测试免试人员名单。

2、综合考核

英语水平测试通过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1)基础理论笔试考核。由学院自定是否组织本学科基础理论笔试考核,组织笔试的学院应将考核方案报研究生院备案。

(2)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各学院按照本单位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中专业基础及能力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

七、录取

硕博连读招收、优秀导师自主招收: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的考核意见进行审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优秀导师自主招收拟录取考生超过招生总计划5%时,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投票表决确定拟录取名单。

普通招收:学院按照定向和非定向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核总成绩及本学院剩余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定向生源人数(辅导员专项计划除外)不超过本学院招生总人数的20%。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类。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在职人员报考我校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前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如被录取,须在博士入学前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录取前,学校与考生及考生工作单位签订全脱产定向培养协议。全脱产定向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在校学籍档案由学校寄发定向单位人事部门。辅导员专项计划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八、入学日期

秋季入学。入学报到时间为2018年9月入学 (以入学通知书为准)。届时由学院核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九、学制与学费

(一)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

(二) 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最终以省物价局备案为准,按规定学制年限计收。

(三)为鼓励优秀生源报考我校,我校设置新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30000元,二等奖12000元,非定向100%覆盖)、研究生国家助学金(12000元/学年,非定向100%覆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生均15000元/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0000元/学年,按国家下达指标评定)和助研岗位奖学金(理工医类生均不低于5000元/学年,人文社科类生均不低于2500元/学年),奖助学金政策详见《江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江大校[2014]204号)。

十、导师招生指标

每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每年自主招收人数不超过1名,其中定向生源每两年不超过1名;每位博士生导师硕博连读招收及普通招收考生招生人数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情况自定。

凡人事关系不在我校的导师为外聘博士生导师,每两年限招1人;若学科有多余指标并允许其招生的,可每两年限招2人,但需向学校缴纳10万元调节金。

“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由招生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专项计划不在各学院招生总规模内),由研究生院制定专项计划分配方案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十一、其他

(一)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遵照所报考学院博士研究生报考与录取的补充规定。(详见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招生”板块或各学院网站)

(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相关报考费用不予退还。

(三)考生与所在学习、工作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四)考生在报考前须与拟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取得联系,并征得导师的同意。

(五)学生可选择我校在聘的产业教授作为合作指导教师,报考阶段需征得第一导师及合作导师同意并在“备用信息”栏中注明合作导师姓名。合作导师联系信息请参考“江苏省第三批产业教授 (兼职)名单(合作高校:江苏大学)”(网址:http://yjsy.ujs.edu.cn/info/1066/3070.htm);“江苏省第四批产业教授 (兼职)名单(合作高校:江苏大学)”(网址:http://yjsy.ujs.edu.cn/info/1066/5193.htm)。

(六)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文件有冲突,则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九) 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1-88780086;联系人:马理军、周正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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