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特别提示
2017-10-16来源:山东政法学院

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数据中,经过检测,部分考生报名信息疑似有误,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及我校研招网(http://yjs.sdupsl.edu.cn)发布的报考信息,并根据提示及时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特别注意以下信息:

1、报考专业: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只能报考035101 法律硕士(非法学);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考生(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只能报考035102 法律硕士(法学)。

2、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考试方式:法硕联考

4、选择正确的学习方式。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都有两种学习方式可供选择,即全日制学习方式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其中“研究方向名称”均为“不区分研究方向”,注意“研究方向代码”的选择,全日制为01,非全日制为02。请考生按照个人的情况作出正确的选择。没有作出正确选择的考生请及时更正。

5、考生来源码与获得最后学历毕业年月:考生来源要与毕业年月相符合。例如:考生来源码选择7—其他人员,而毕业年月输入“201807”,则两项目不相符,请考生认真核对。

6、 通讯地址:考生需认真填写接收信函的地址或信箱,不能只填写xx学校(学院),要具体到学院、班级(或信箱)。

档案所在单位:应届本科毕业生要填写××大学××学院学办;往届考生请填写个人人事档案存放的单位。

7、备用信息1、2请填上个人其它联系方式,方便学校与考生联系;

8、在校研究生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研究生。

9、考生从网上报名到复试、录取整个过程中联系方式应保持不变,要如实填写家庭主要成员、学习、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10、毕业证书号码、学位证书号码填写时请认真核对,避免出现号码填写失误,错误号码将直接导致个人学籍学历信息审核不通过。

请考生按照以上要求仔细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并按照各地要求进行缴费及后期的现场确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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