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2017-10-11来源:南京工业大学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2018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接收对象

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我校规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及专业

1、招生人数:见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南京工业大学推免生接收专业目录中的学院拟招生数,实际招生数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

2、招生专业:080702热能与动力工程 080705 制冷及低温工程 0807J1节能材料与工程 070304物理化学 085206动力工程(全日制工程硕士)

三、奖励、资助及支持

1、学校奖励

(1)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推免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第一学年可100%获得一等新生优秀奖学金(12000元/年)

(2)对来自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的院校、原“985工程”院校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获得新生优秀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30000元;对来自本校南京工业大学、本科阶段综合成绩排名前3%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获得新生优秀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30000元;

2、学院和导师奖励

凡录取的推免生,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经学院审核确定后,由学院和导师提供相应奖励。

3、支持

学院将为推免生优先安排博士生导师及学术团队带头人等最优秀师资做导师,在研究经费、实验和办公条件等方面提供充分支持。

四、接收程序

1、申请人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学院将于10月24日前开展面试、录取工作,确定并公布拟接收的考生名单。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2、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学院与学生协商复试具体日期。

复试地点: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会议室(机械学科楼B楼320室);

3、联系人

蒋老师:电话:(025)58139661,邮箱:jsl@njtech.edu.cn。

六、录取

1、录取原则

依据考生本科阶段学习以及复试情况综合考察,按复试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体检要求

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我校的相关要求。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接收推免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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