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员公告
2017-09-28来源:盐城市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工作需要,新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全省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 招聘对象

江苏省范围符合招聘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社会记录;

3.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能够胜任报考岗位的工作,服从分配和工作分工;

4.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9月30日);

5.身体健康,具备符合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工作由盐城市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7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7012卫生办公室(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6号楼7楼);联系人:汤女士,联系电话:0515-66661142。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和招聘报考岗位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现场报名。以上报名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核:盐城市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招聘职位人数3:1比例,如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不足,由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会同社会事务管理局商议确定比例或取消该招聘计划,结果在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

2.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必备专业知识,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不足1:3比例则取全部)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考试工作由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并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4.公示。经考察和体检确定拟招聘人员,在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名单,公示期7日。

5.手续办理。公示无异议后,由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按规定办理相应聘用手续,编外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并与新都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3年内一年一签。

五、待遇

1.实行合同管理,聘用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不入编,工资待遇、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参照同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标准执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2.所有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城南新区纪工委全程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 0515-88116156

3.报考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参加应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盐城市城南新区组织人事部

盐城市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7年9月25日

附件:

2017年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表

2.盐城市城南新区新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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