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17年非全日制(在职)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7-09-26来源:华侨大学

一、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依去年招生数初定为391人(最终的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印发的计划文件为准)。

三、招生专业

2017年我校共有12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学院、专业如下: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030 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02 (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035102 法律(法学) 02 (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03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02 (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08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207 电气工程 02 (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02 (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08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 02 (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085 建筑学院 085100 建筑学 02 (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086 土木工程学院 085239 项目管理 00 (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087 化工学院 085216 化学工程 02 (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120 工商管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 02 (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085239 项目管理 00 (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125300 会计 02 (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121 旅游学院 125400 旅游管理 02 (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四、报名参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四、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四条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五、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四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报考类别栏只能选择“定向就业”,不接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根据有关规定,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八、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其他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数学二(302)、数学三(303),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3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4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3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497),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五)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六)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

(七)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及方式等有关信息详见我校当年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前会在学校研招网和各学院网页公布)。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或旅游管理(125400)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八)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持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5.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的相关证明。

九、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单位政审材料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报考)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学制与学费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一般不超过5年。

我校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工商管理(125100,厦门班):66000元/全程.生;

工商管理(125100,其他班):57000元/全程.生;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45000元/全程.生;

旅游管理(125400):39000元/全程.生;

其他专业:33000元/全程.生;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变动,以福建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为准。

十二、其他

1.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福建省后续有关招生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2.为方便联系及后续录取通知书邮寄,请考生在报考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填写清楚。

3.未尽事宜,请关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hqu.edu.cn)及各学院网页通知。

4.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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