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
2017-09-25来源:中国农业大学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教育改革方案》以及《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精神,结合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实际情况及博士生培养规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包括个人申请、学科考核、学院审查和研究生院审批四个环节。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者自愿申请,提交能够反映其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英语水平的相关材料,学科依据申请者申请材料确定差额复核名单,考核小组组织考核决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个人申请

(一)报名条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

(1)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学士、硕士学位都在国外获得的,两学位均需认证);

(2)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的)单证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3)报考非定向就业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

2、符合招生学院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详见附表1)

3、国家专项计划

(1)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2)我校接受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和“援疆师资项目”等专项培养计划。申请“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和“援疆师资项目”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经过受援单位推荐。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2017年10月24日上午9:00至2018年1月3日日下午4:00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操作方式: 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gradinfo.cau.edu.cn/admission/index.do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报名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报名费:200元。申请人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中国农业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及“2018年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并不退还报名费。

拟录取为2018年的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必须在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信息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上午9:00至2018年1月3日下午4:00。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免缴报名费。

报名网址:http://gradinfo.cau.edu.cn/admission/index.do

学校博士生网报系统关闭后,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通过系统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签字并加盖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本校生加盖学院公章即可),交2封纸质版专家推荐信(B5打印手写签字)、一份思想政治情况表到相关学院,以便存入个人档案。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不用上传电子版材料。

(三)提交申请材料

时间:博士生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一致。请结合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说明以及注意事项上传电子版材料。

注意事项:自2015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开始,所有申请阶段提交的材料均改为网上提交扫描件。学院确定参加复核名单后,申请人需按招生简章要求将所有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交到学院(见复核材料1-12项要求)。

2018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时,申请人在网报同时按要求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

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

2、成绩单、外语成绩以图片JPG格式上传,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左右;

3、应届生请务必提交“学生证照片”、“论文摘要、目录” 、“身份证”等材料;

4、往届生请务必提交“学位学历复印件”、“学位论文”、“身份证”等材料;

5、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材料时,请将电子材料压缩为RAR压缩包后上传,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等;

6、推荐信上传:申请人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表格下载”中下载推荐信格式,两名副高以上推荐人手写填好后,申请人以图片JPG格式上传,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之内;

7、已取得硕博连读和直博生资格的学生不用上传电子版材料。按照学院通知时间,硕博连读和直博生将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签字并加盖研究生学籍管理章(本校生加盖学院章即可),交2封纸质版专家推荐信(B5)、一份思想政治情况表交至学院,以便存入个人档案。

二、初选:

时间:2018年1-3月

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长以及组员从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中产生,共7人。

初选办法:

1、学院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制定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基本条件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学院申请基本条件者以及上传材料有误者,终止申请程序。

2、各系专家组资格审查

根据现有的食品学院科研团队,兼顾学院整体布局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建立研究生招生、培养、授予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基地建设及研究生科研项目平台,以系为单位管理研究生招生、培养和毕业。具体分为三个系:

1)食品科学与工程系;

2)食品生物工程系;

3)食品营养与安全系;

每个系由系主任负责组织管理,设立博士招生秘书一名。

根据学院资格审查结果,确定进入各系考核的候选人。各系组织7人以上的专家审查考核小组实施初次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申请者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方向及设想等。

3、国家专项计划申请人通过学院初审后,需提交学校“专项计划”招生审核组对当年专项招生计划进行审核排序,本着择优原则确定进入复核阶段的人选。

4、公布复核名单

通过初次审核进入复核的名单,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三、复核

时间:2018年3-4月(具体时间以电话和网上通知为准)

1、复核时申请者需携带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右上角用铅笔标注预报导师(限一名),食品学院2018年具有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详见《中国农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或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其中“对考生报考的意见”一栏请按照要求盖章签字,并请确保本人签字无误;

(2)所有参加复核的学生都必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3)应届毕业硕士生需提交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非应届生以及无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者,需提交加盖档案主管部门或者人事处公章的成绩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上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定向在职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往届硕士生(2018年春季毕业生算往届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上传材料以及提交纸质材料均需要手写签字,纸质材料B5纸打印;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本人的详细研修计划,应包括研究的目的意义、具体实施方案、预期学术成果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最近五年内(2012.12-2017.12)以下至少一项参加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复印件,具体包括:TOEFL、雅思A、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 。还可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英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如以英语发表的研究论文、会议论文、英文专著等);同时,需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英语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用于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应届毕业生,在读期间的四、六级英语成绩不受时间限制。具体英语成绩要求见下表(食品学院招生要求达到及格线):

考试类型 满分 最低成绩要求

英语四级 710分 425分

英语六级 710分 425分

TOEFL 120分 72分

雅思A 9分 5.5分

专业英语四级 100分 60分

专业英语八级 100分 60分

WSK(PETS5) 100+5分 60+3分

(10)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11)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学生还需提供《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12)准考证、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生除外)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原件,相关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英语成绩证书原件。应届生还需须携带学生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四、相关说明

(1)凡符合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如报考西部对口支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援疆师资项目等)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经核实后,学校仅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作为录取类别依据,不接受后补报名。

(2)现役军人申请人,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现为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申请定向就业博士培养或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申请定向就业博士培养,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并提交用人单位签署了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申请者与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4) 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核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5) 招生导师信息查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五、面试程序

日期 内容

见网上通知    参加复核的申请者进行考试之前的资格审查(核对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文章接收函等),并发放盖有食品学院章的复核凭证以及博士生签约函。

见网上通知 申请者到指定面试地点进行面试(包括科研陈述以及英语口语面试)。由各系组织7名以上的专家考核小组(包括一名英语面试官,进行现场英语提问并根据打分表各项要求进行打分)对初次审核入选的申请人进行复核。

考核采取综合复核形式进行差额复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主要内容包括申请者的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

具体形式:科研陈述(个人陈述PPT15-20分钟,专家提问15分钟)、外语口试。

复核成绩组成:总分100分,专业学识背景20分、科研陈述40分、英语口语10分、沟通交流及表达能力30分。

六、拟录取

复核考核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以及宁缺毋滥、择优录取原则。学院监督小组将深入复核现场,监督各系的复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综合表现以及双向选择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4月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确认学院录取名单后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公示期为一周,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七、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1、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学费及奖助标准见后并享受公费医疗,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由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 和“援疆师资项目”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

八、体检

博士生在复核阶段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格检查,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10000元/年;所有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及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直博生一年级按学术学位硕士生学费标准缴费8000元/年,直博生二年级及以后年级、进入博士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博士生标准执行。学制内按博士生标准缴纳四年,按学年缴纳。第一学年的学费在8月1日前缴纳。此后每年的7月10日前缴纳下一个学年的学费。

(二)奖助(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homepage/)

1、奖助对象:二年级及以上的直博生、进入博士生学习阶段的非定向硕博连读生及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的非在职(无固定工资收入)博士生。

2、奖助类型及标准

(1)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0元(一年级直博生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一年级直博生为每生每年8000元),按月发放。

(3)学业奖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博士生每年8000元,获奖比例不低于30%(一年级直博生为每生每年4000元,获奖比例不低于40%)。

(4)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30000元,奖励人数按国家下达数量执行。

(5)校长奖学金:博士、硕士生共20名,奖励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

(6)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研究生导师支付助研津贴,博士生最低标准为每生每月1000元,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一年级按硕士生资助标准执行每生每月300元,二年级及以后年级按照博士生资助标准执行。

十、监督机制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管理人员、教师代表组成,人员5人,设置组长一名,负责招生工作监督。

举报电话:010-62737958 邮箱:shbx@cau.edu.cn

十一、其他

1、 其他事宜按照中国农业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工作时间接待咨询。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2734286 咨询邮箱:bozhao@cau.edu.cn

食品学院咨询电话:010-62737958 咨询邮箱:shbx@cau.edu.cn

3、单位代码:10019;单位名称: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gradinfo.cau.edu.cn/admission/index.do

4、本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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