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025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1252公共管理)
2017-09-21来源:北京师范大学

一、招生宗旨

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专业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旨在为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二、招生人数

我院计划招收非全日制学生55人,不接收推免生。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工作经验,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工作经验的人员。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步骤一:考生须于2017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特别提醒:

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代码025),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

步骤二:考生按照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到报考点指定的场所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拍照,务必本人亲自办理,着装整洁。

【说明: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2、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 。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均为笔试。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具体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3、准考证请于规定时间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8年3月初,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复试主要内容为政治热点分析(笔试)、综合素质考查。

3.实行差额复试。

4.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说明:1、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做好选择。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3、非定向生须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4、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学制及培养

我校MPA录取后,于2018年9月入学,学制3年,可申请提前毕业。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周末授课。

学生在学制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标注有“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及住宿

我校MPA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总额6万元,分两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3万元。

我校MPA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由学生自行解决。

九、招生信息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报名、联考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考生也可同时关注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官网(http://www.ssdpp.net.cn)。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办公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2020室

咨询电话:(010)58801510,米老师

电子邮箱:mpabnu@bnu.edu.cn

QQ群:180827625

微信公众号:bnu_ssdpp(该公众号不定期发布招生及备考信息)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MPA招生办,邮政编码: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前主楼A212

电话:(010)58808156

电子邮箱: 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政编码: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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