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纪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拓宽机关干部来源渠道,根据《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市主要领导批准,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名(男性)优秀年轻干部到南雄市纪委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1、报名范围
南雄市直党政机关、镇(街道)科员以下职务公务员。
2、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事业心、责任心强,认真履行职责,熟悉相应岗位专业知识,有实践经验;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解决处理实际问题;
(4)作风扎实,勤政廉洁,团结同志,为人谦和。
3、资格条件
(1)报考者须是南雄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培养发展潜质;
(2)中共党员,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3)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4)年龄35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二、公开选调的方法和步骤
1、发布公告
2012年7月13日,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南雄市纪检监察网和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媒体发布公选公告。
2、公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对象,报名时需交报名表(表式可在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南雄市纪检监察网和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两张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相片。
3、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4、报名时间:2012年7月13日至2012年7月27日。
5、报名地点:南雄市政府大楼四楼市纪委干部室。联系人:李光利,电话:07513826408。
6、资格审查
由市纪委干部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7、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理论知识,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8、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5名为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9、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计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3名作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由市纪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考察。
10、确定人选
考察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考察成绩30%,折成综合总分,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1:1确定人选。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由市纪委、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市纪委干部室负责。公开选调工作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做好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等环节的工作。对公开选调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完成。
中共南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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