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事业单位2009年招聘公告
2009-04-03来源: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际,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09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10个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现就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云南省人才市场(昆明市人民中路170号)

二、招聘对象

2009年全日制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及部分具有一定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药监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有关事项:

1、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推荐表、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报名。省外毕业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复印件替代报名,非应届生须提供单位证明。笔试时复核原件。

2、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即可报名;并准备进行考试和考核阶段。

3、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考试时间初定为5月上旬,面试时间为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在公开招聘的笔试中,招考岗位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需超过1∶3,未达到1∶3比例的不能开考。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数等额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过7个工作日公示无影响聘用问题者,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5、所聘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6、招聘条件详见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表。

联系电话:0871-8892551       联系人:曹燕  宋裕忠

附: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表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要求 招应
届生
人数
社招
人数
其他招聘条件
云南省食药品检验所 2 本科以上(含本科) 2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药学及相关专业
云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5 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 1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生物专业
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 1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化学专业
本科以上(含本科) 1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医疗器械专业
本科以上(含本科) 1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物理专业
本科   1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法律专业
昭通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 本科 1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药学类专业
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 本科 2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中药学专业,英语四级
红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2 本科以上(含本科) 2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药学专业
普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 本科以上(含本科) 1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化学专业
西双版纳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1 硕士研究生 1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化学专业,英语四级
大理州食品药品检所 3 本科以上(含本科) 1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药学或应用药学专业
1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卫生检验专业
1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行政管理专业
丽江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 本科以上(含本科) 2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西药药学专业
(不包括制药工程等相关专业)
怒江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1 本科 1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药学专业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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