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眉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拟补充录用人员的公示
2017-09-04来源:眉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拟补充录用人员的公示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有关规定,1名考生因怀孕推迟体检,孕期满后补检、考察合格,现予以公示。

名单如下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限为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7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向中共眉山市纪委(市监察局)、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进入下一考录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中共眉山市纪委(市监察局)监督电话:(028)38444444

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28)12380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28)38168560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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