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公安消防大队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消防工作;
2、初中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2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因消防工作性质特殊,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4、张家港户籍、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对象
1、合同制战斗员;
2、合同制驾驶员(必须持A2以上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经验优先,年龄放宽至30周岁)。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驾驶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招聘程序包括体能测试(驾驶员技能测试)、体检、政审等(时间、要求等另行通知);
3、新聘消防员培训合格安排上岗。
四、待遇
(一)签订合同。
劳动合同在合同制消防员招收后5个工作日内与劳务派遣单位组织签订,合同期限为两年一签。首次聘用者,劳动合同中应约定试用两个月,续聘合同不实行试用期制度。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面议,养老、生育、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膳宿免费,被装统一免费配发。
符合条件并由意向者,请发送简历至 zjgrc123@163.com ,注明应聘岗位。或者直接到人才市场综合办公室登记。
以上人员一经录用均采用人才派遣形式,员工与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联系电话:58698633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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