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社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全面启动。现将青岛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7〕135号)、《关于报送2017年度青岛市工程技术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就今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渠道:
(一)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根据人事劳动隶属关系逐级呈报至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二、申报标准和要求
(一)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工作的职称系列按照新的条件执行;其他系列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人社发〔2016〕22号)有关规定,在职称评审中,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对待;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对待。
(三)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根据《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文件要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我市组织的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提交包括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等在内的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作为依据,供评审委员会综合参考。
(四)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制度。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18号)规定,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医疗卫生专业除外),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五)今年各系列的破格申批工作不再统一组织,各单位可在各系列的申报通知下发后,将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随时到青岛市人社局审批。
(六)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中高级评审委员会的综合参评要素。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申请继续教育学分审验。
三、事业单位申报要求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按照《关于加快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9号)规定执行。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的,原则上不再推荐评审,具体推荐人数由各主管部门(单位)按照单位岗位设置和人才队伍需求情况确定。实行按岗评审的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事业单位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但未被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拟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的事业单位,需于2017年9月4日前将《2017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青岛市事业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青岛市文件附件表格)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421房间)审核盖章。
各有关事业单位要对今年拟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进行摸底,有空缺岗位及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单位要认真填写《2017年度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数审批表》(一式两份),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17年9月4日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批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数(需携带经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盖章的青岛市文件附件的表格),逾期不审批的不接收其申报材料。
四、职称评审材料填报网址及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须登录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124.128.251.110:8185/进行注册并填报。网上填报信息必须和纸质材料完全相符,并且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的扫描件。本年度对纸质材料(评审表网上系统生成,A3纸双面打印)和评审系统实行现场同步审核,请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各主管部门需在现场审核之前将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通过系统先行提交。现场核对如有纸质材料和系统不一致、附件未完整清晰上传等情况,当场退回,申报人员自备档案袋。
五、职称评审材料上报时间及地点
1、工程系列中、高级评审材料上报时间和地点:
工程系列高级评审材料务于2017年9月11日,中级评审材料于2017年10月10日-11日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412房间)。
2、其他职称系列中、高级评审材料上报时间:请按照青岛市各职称系列主管部门确定的时间上报。
3、各系列初级材料上报时间:各单位于2017年11月3—4日将评审材料报各系列主管部门。
六、同意市教育部门负责组建中小学教师职称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我市范围内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相比往年有较大的变动,请各主管部门及时部署和传达,其他有关事宜请按照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规定及相关材料报送说明执行。
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30日
1、《关于做好2017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7〕135号)、《关于报送2017年度青岛市工程技术中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3、《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