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番禺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领取春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证书通知
2017-08-30来源:番禺区教育信息网

2017年春季第二阶段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结束,请认定合格的人员于2017年9月4日至9月15日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领证地址:番禺区政府办公中心西副楼3楼“个人及公共服务大厅”9号窗(区教育局窗口)。

领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往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领取,现场审查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需同时出示委托人和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08:30-12:00,14:30-17:30)

周五(08:30-12:00,12:30-15:30)

咨询电话:34623112、84641609

联系人:赖伊莎 黎家杰

番禺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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