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2017-08-26来源:深圳市考试院

各位考生:

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2017年10月21日、22日举行。该项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录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8月23日9:00-9月5日17:00。全省主考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区。

为做好深圳市该项考试的相关工作,现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7〕30号)转发给你们。请需要参加考试的考生按通知要求做好准备,及时报名。

根据深圳考区实际情况,本考区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深圳考区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需自备答题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和削笔刀),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电子记事本及其他电子设备。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特此通知。

深圳市考试院

2017年8月23日

附件:《关于2017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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