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2017年注册入学招生简章
2017-08-26来源: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为做好2017年我院专科(高职)注册入学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山东省高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鲁教学字〔2014〕1号印发),现将2017年专科(高职)注册入学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在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达到本年注册入学最低申请资格线:文理均为150分的山东高职(高专)考生均可申请本次注册入学招生。

二. 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册入学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 时间安排

(一)夏季高考文理类、春季高考。

1.公布缺额计划:9月7日8:00前;

2.考生填报注册入学志愿:9月7日13:00-17:00;

3.数据整理:9月8日12:00前;

4.院校下载数据、审核与录取:9月8日14:00-9月9日12:00;

5.院校下载高校调剂志愿数据、审核与录取:9月10日9:00-12:00。

(二)艺术类、体育类。

1.第1轮。

(1)公布缺额计划:9月7日8:00前;

(2)考生填报注册入学志愿:9月7日13:00-17:00;

(3)数据整理:9月8日12:00前;

(4)院校下载数据、审核与录取:9月8日14:00-9月9日12:00。

2.第2轮。

(1)公布缺额计划:9月11日8:00前;

(2)考生填报注册入学志愿:9月11日13:00-17:00;

(3)数据整理:9月12日12:00前;

(4)院校下载数据、审核与录取(含高校调剂志愿录取):9月12日14:00-9月13日12:00。

四.志愿填报

夏季高考文理类和春季高考考生可填报1次注册入学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夏季高考文理类考生可填报12个高校志愿,春季高考考生填报8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考生可同时填报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选择高校服从调剂的考生视为服从调剂任何不满额的高校和相关专业)。

夏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填报2次注册入学志愿,均实行单一志愿,考生均只填报1个高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艺术类设置美术类专业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体育类设置体育类专业高校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同时参加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如在集中录取阶段已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中的一类或两类录取,不能填报注册入学志愿;如考生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均未被录取,只能选择其中一类填报注册入学志愿。

五. 注册入学程序

考生申请注册入学,须凭身份证号、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wsbm.sdzk.cn。

夏季高考文理类和春季高考只进行1轮注册入学,夏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进行2轮注册入学。每轮注册入学均包含考生填报注册入学志愿、院校审核与录取两个环节。

(一)考生填报注册入学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和网址填报注册入学志愿。

(二)院校审核与录取。招生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明确的注册入学录取办法,对提交注册入学申请志愿的考生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考生确定为院校录取考生。招生院校在每轮招生计划数内确定本校录取考生名单。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

六.注意事项

(一)收费标准:我院按教育成本收费,专科学费标准为:文史类11000元/生•年,理工类11000元/生•年,艺术类13000元/生•年,中澳合作20000元/生•年。除学费外,学院按标准收取住宿费1200元/生•年。学生教材费、生活费等费用自理。

(二)我院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政府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我院还设立琴岛学院内部奖学金,每年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按等级发放奖学金,奖学金获奖率约40%。奖学金最高标准为8000元/生·年。

(三)我院学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具体政策按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法执行。

(四)我院原则上不减免学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获得各类奖学金、申请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参加勤工助学等方式解决。

(五)注册入学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录取的学生属统招生。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相应学分,考试合格,颁发由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具印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生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可参加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组织的各类升学、就业等项目的招聘招考,可参加山东省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六)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来学院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学院招生办书面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七)新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铁骑山路79号 邮编:266106

咨询电话:0532—86666668 86666267

传 真:0532—86666265 86666270

学院网址: http://www.qdc.edu.cn

电子邮箱:qdzb13378@163.com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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