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盐城市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2017-08-25来源:响水县人民政府

根据上级关于购买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名额

测绘类专业1人、中文文秘类专业1人、法律类专业1人、建筑工程类专业3人。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较好,遵纪守法,有吃苦耐劳精神,热心城乡建设事业;

2、所有专业要求第一学历大专及以上(房地产测绘专业有测绘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历不限);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1982年1月1日至1999年8月31日出生,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在规定服务期内的本县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9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响水县住建局办公室(三楼),联系人:周丽丽,联系电话:15358225288。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2017年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请从响水县人民政府网 www.xiangshui.gov.cn 下载填写);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3、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5、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资格初审合格的,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报名人员缴纳考试费100元/人。

(三)其他事项

1、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请关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有关通知信息。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时间:2017年9月10日,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

初审合格者请于2017年9月8日到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三楼)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1、本次招聘笔试不设比例,报名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2、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公布。

3、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名额计划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之和,计数到小数点后1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分数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福利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经培训后上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其月工资待遇按省招录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并随地方有关文件规定作相应调整。从起薪之月起,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类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用人单位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用人单位。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纪委派员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咨询电话:0515-86883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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