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2017年度中初级职称及部分高级职称申报有关问题通知
2017-08-24来源: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度各系列中初级职称及部分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均按照市人社局相应通知要求提交(见附件1-6)。

二、时间安排

(一) 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9月4日至8日;

(二) 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9月4日至8日;

(三)正规全日制毕业生职称认定材料(中级)、非公有制职称过渡材料和外地调入人员职称认定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9月4日至8日;

(四)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2日;

(五)中初级职称评审、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材料报送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22日。

三、其他事项

报送地点: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职称的,其材料报送至垦利区人社服务中心701室;企业及社会组织人员申报职称的,按照职称系列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其材料分别报送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垦利永兴路与民丰路交叉路口环保局楼301室)与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垦利区宜兴路东首住建局503室)

咨询电话:2521353 2561516 2582619

东营市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1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17年度外地调入人员正规全日制毕业生职称认定及非公有制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17〕127号)

2.关于2017年度中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17〕128号)

3.关于2017年度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17〕129号)

4.关于2017年度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17〕130号)

5.关于2017年度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字〔2017〕131号)

6.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2017年度评审初级职称使用此表,A3纸正反面打印)

附件1-6请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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