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审判、执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合同制速录员。
一、速录员岗位职责
速录员是从事与审判、执行工作有关的辅助性工作的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庭审、询问、调查等记录工作;
2、诉讼文书誊写、打印、校对、送达等工作;
3、计算机信息录入和装订卷宗工作;
4、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受处罚记录;
2、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
3、年龄26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溧阳市户籍;
4、具有熟练操作计算机能力;
5、身体健康。
6、已就业者报考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有关书面证明;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报名费50元,于2012年7月17 日-18 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17:30)到溧阳市人民法院四楼政治处进行现场报名,领取准考证。
2、应聘人员须严格按溧阳市人民法院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溧阳市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报名表》。因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失实、不准确或未按任职条件报名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3、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须自行承担体检费用。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计算机汉字录入技能测试和面试。
1、计算机汉字录入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分为看打录入和听打录入两部分,最终成绩以两部分的成绩按比例相加(综合成绩=听打成绩×70%+看打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知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
3、计算机汉字录入、面试时间以招考单位具体通知为准。
五、录用办法
1、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技能测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两项成绩按比例折合后为每个人的总成绩。
3、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法律专业人员优先,专业条件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政审按政法机关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如有体检、政治审查不合格人员,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体检和政审由溧阳市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六、用工方式和待遇
被录用人员与溧阳市人民法院确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溧阳市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首期合同期限为三年。
被录用者报酬为月基本工资人民币1400元(含个人承担的五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七、本简章由溧阳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溧阳市财政局
溧阳市人民法院
2012年7月10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