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泰州市司法局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申请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2-07-10来源:泰州市司法行政网

各位考生:

根据省厅通知,现就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申请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受理申请时间

鉴于今年报名现场确认工作本月20日才能完成,且还有整理、汇总等后续工作,经研究,我市初审受理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资格申请的时间统一为7月23日至27日。

二、资格申请材料

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资格申请材料按照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的要求收取。由于上海市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了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试点,取消了对报名人员的现场确认,因此,根据司法部考试司通知,对上海考生的资格申请材料须另外收取“所在院校的学籍证明”和“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三、学历查询要求

根据司法部考试司通知,对上海考生提交的毕业证书均需通过学信网进行查询并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备查;其他申请人的毕业证书原则上也应进行查询,但查询结果不需打印,只需在毕业证书复印件上加注即可。

201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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