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7年应征入伍新生办理保留学籍及学费补偿须知
2017-08-18来源: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印发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通知精神,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7年录取新生如有应征入伍,须按相关规定和以下要求申请办理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学籍手续:

1.我校2017年录取的新生中有应征入伍者,须在学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日期前联系学校教务处,进行应征入伍申请保留学籍登记(联系电话:025—68172887 -29,18915999946联系人:熊老师)

2.应征入伍新生须及时办理保留学籍相关手续,由本人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户口薄)、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到县级征兵办领取并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县级征兵办公章后,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送至或寄至学院教务处(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教务处熊老师 18915999946)。学校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并将《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回生源地征兵办。入伍高校新生须在退役后2年内的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3. 入伍新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保留学籍手续办理,逾期学校将统一按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4. 新生请在退伍后,及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于当年10月10日前携带退役证明、当初入伍时的通知书、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到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免学费手续。(学费补偿及贷款代偿咨询联系电话:025-68172882,15852910105,联系人:潘老师)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17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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