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茂名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日益需求,弥补现役消防官兵不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拟招收2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充实到市区3支现役消防中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普通高中(含同等学历)以上学历的社会青年,退役士兵优先。有运动特长、技术专长(如驾驶证)以及部队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初中以上。
二、招聘岗位
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4名,根据情况编配在市区3个中队。
三、职责任务:
在全市现役消防中队从事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岗位,履行现役消防部队战士工作职能,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等执勤任务。
四、招收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公安消防部队的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
(四)在公安消防部队或其他现役部队服役过的退伍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年龄:报考战斗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至1999年6月30日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经历或者大专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2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性别:男。
(七)身体条件:身高162厘米以上,体貌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100cm, +-5%),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正式聘用的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基层岗贴、岗位工资、工龄工资、高危补贴组成。灭火战斗员工资待遇根据岗位划分确定为2100元(并购买五险一金),每年增资100元。
2、节日补贴:国家重大节日享受节日补贴。
3、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
4、享受消防部队战士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
5、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6、每月享受8天带薪假期,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受15天带薪假期。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网上报名,填写《茂名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发送邮件至茂名市公安消防局司令部警训科副科长李广邮箱:公安内网liguang@gd邮箱,互联网邮箱353940225@qq.com,微信号:18806676899。(咨询电话:0668-2881507。)
2、时间: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体能、理论考试,及体检等。
(三)考试
初定时间为2017年10月。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俯卧撑和仰卧起坐)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综合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笔试×30%+体能测试×40%+面试×30%,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上交以下报名资料:
1、《茂名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同时在面试后现场展示,并通过考核组评定。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提供符合职位要求的车辆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要)。
7、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面试结束后,依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及时电话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根据各工作实际需要,结合本人户籍、家庭住址和个人意向,分配全市11支现役消防中队。
(二)首次聘期2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期间,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2年后,根据应聘者表现和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
(三)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四)入职上岗时间应聘合格后另行通知。
八、其他
(一)咨询电话:0668-2881507。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茂名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茂名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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