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携带证件不齐全或证件不一致的,取消体检资格。
2、严禁携带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若有携带者,一律上交,由专人保管。
3、考生集合后,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小组、单独行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进行联系。体检过程中不得透露姓名,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暗示,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4、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考生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作X光检查。
6、考生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检查某一项目,将影响录用。
7、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核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