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日期:2017年9月12日
新生应持本院《新生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报到日期到我院报到,不要提前或推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由新生本人或家长发传真或来电向我院招生办请假(传真号码:0592-6180587),假期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报到者,以旷课论,超过两周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到校时将进行体检复查。凡体检复查不符合专业要求的或有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新生接待站: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学校在厦门火车站、厦门北站、集美大学新校区南大门(万达广场对面)均设有新生接待站。乘坐飞机来厦的同学,请自行乘坐的士或快速公交(BRT)至诚毅学院。
三、新生报到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集美大学诚毅学院。邮编:361021
招生事宜联系电话:招生办0592-6182895、6183328
新生报到事宜联系电话:学工部0592-6182877
户口迁移咨询电话:保卫部0592-6182609
四、新生报到注意事项:
1、所有新生请按照《“诚毅•易班”预报到系统操作说明》下载“易班”APP,注册认证易班账号,登记个人信息、来校方式、军服尺码等,也可通过“易班”查询宿舍信息和报到须知。
2、新生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及时办理党、团员关系转移手续。
3、根据闽公综【2017】209号文件精神,新生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往学院学生集体户。
(1)、户籍在福建省内的新生,被省内院校录取的,可以向院校所在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网上迁移。
(2)、户籍在福建省外的新生,若要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199号。所属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学村派出所。
①户口迁移证各栏内容必须填写清楚(禁止自行涂改),并盖有户口迁出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贯务必填写到**省**市(县),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姓名一致,且要有居民身份证编号。
②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由户口迁出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③户口迁移证待学校统一通知后再递交,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
4、新生报到时应携带准考证并缴交入学通知书、身份证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
5、学生日常用品可在校内购物中心或校外各大商场超市购买(也可自带)。学生床铺尺寸男生90×200公分,女生90×180公分。自带箱子,不要超过75×55×35公分(长×宽×高)。
6、根据厦门市医保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须参加厦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凭厦门市社会保障卡就诊。2017-2018年度政府补贴每生500元,学生个人缴费每生150元。
五、新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汇款帐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在生源地教育局或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就学期间免息,最长还款期限20年),并向贷款银行提供我院收款专用帐户。
开户名称: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帐 号:410002010926402907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厦门集美支行
六、新生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1、缴费标准:详见背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2017级新生收费项目及标准”
2、缴费方式:为规范收费和方便学生缴费,新生入学及在校期间缴费实行银行代扣缴办法。学院委托建行、工行开立缴费卡,随入学通知书寄上,用卡前须详细阅读银行的《友情告知》。在使用建行龙卡借记卡前,请您本人尽快持身份证原件及龙卡借记卡到就近建行网点的柜面进行密码修改;在使用工行牡丹灵通卡前,请您本人尽快持身份证原件和牡丹灵通卡到工行任意网点的柜台办理激活和设置密码手续(激活灵通卡后才能存钱)。若无上述操作处理,学院将无法通过银行代扣,会给您来校报到时带来不便。新生应与银行签订《批量代收业务个人客户第三方签约申请表》,请详细阅读该表的“银行声明”,将该表填写完整。收到建行卡的学生将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粘贴在该表格背面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单”上;收到工行卡的学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在复印件填写“授权集美大学诚毅学院代申领借记卡”字样,并签名。报到时,将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工行)交至学生所在系。请在8月25日前将应缴款项足额存入银行缴费卡。新生在银行柜台办理存款时,请注意核对银行卡号及姓名是否相符,若有疑问可致电相关银行咨询:集美建行0592-95533(24小时热线电话)0592-6063861、6681918、6215282、6063873(工作日时间9:00-12:00、14:00-17:00);集美工行0592-95588(24小时热线电话),0592-6290888(工作日时间9:00-12:00、13:00-17:00)。银行扣款截止日期2017年9月5日。银行缴费卡将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缴交学杂费、校园卡圈存及领取款项的专用卡,请妥善保管。入学报到时需带银行缴费卡到校。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2017年7月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2017级新生收费项目及标准
专业和标准 项 目 | 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学前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交通运输、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 | 金融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 | 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 | 音乐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 | 备注 | |
学 费 | 18000 | 19500 | 20000 | 22000 | ||
住 宿 费 | 1400 | 1400 | 1400 | 1400 | 住宿由学院统一安排入住并按四人间学生公寓标准预收,入学后按实际住宿情况结算 | |
代办费 | 预存餐费 | 300 | 300 | 300 | 300 | 收回学院代垫学生校园卡预存餐费 |
教材费 | 600 | 600 | 600 | 600 | 预收款 | |
军训用品 | 86 | 86 | 86 | 86 | ||
入学体检费 | 40 | 40 | 40 | 40 | 入学复查 | |
合 计 | 20426 | 21926 | 22426 | 24426 |
注:1、新生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核准的规定标准收费。
2、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不予减、免、缓,学院亦不办理贷款手续。
3、教材代办费按实际支出结算,毕业时多还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