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思明第二实验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语文教师、数学教师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教师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教师职责;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厦门市户籍优先;
5、性别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
6、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发布在思明教育网(http://www.smjy.net/)。
2.报名方式:
报名时须填写《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1),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1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名时间:
2017年08月10日-20日
4.报名地点:
厦门市思明第二实验小学雅行楼1楼
联系人:杨老师
咨询电话:15960202747
(二)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思明第二实验小学人事干部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未通过的,由人事干部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2.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厦门市思明第二实验小学提出意见,经区教育局非编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三)考试办法
1、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市思明第二实验小学教科室进行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发布在厦门市思明第二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平台。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3: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四)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教育网(http://www.smjy.net/)公示3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结果应该符合要求,由厦门市思明第二实验小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5862734。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思明第二实验小学负责解释。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