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公安消防大队承担着全市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及各类社会救助的艰巨任务,为适应全市消防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合同制消防员15人
驾驶员5人
二、应聘条件
1、年龄为18至30周岁(198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男性。退伍军人、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2、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一定判断能力,口齿清晰。
3、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无宗教信仰。
4、服从管理,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6、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须持准驾车型为B2及以上的驾驶证。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5日至2012年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东台消防大队办公室(城河路1号6楼)。联系人:张小林,联系电话:15861970588、051560609006。
3、报名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和退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另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照片3张。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和地点,待报名时再具体通知。
2、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按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
3、考试内容
体能测试内容包括:1500米和俯卧撑两项(体能测试成绩标准见附件),两项测试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两项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体能测试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
4、实施办法
体能测试结束后,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按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退伍军人另加5分,计算出总分。然后按计划招聘人数l:1的比例,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同分数时,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参军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
2、考察主要对报考者的现实政治表现、思想品德、组织纪律、工作能力、团队精神等情况进行考核。
3、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为东台消防大队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待遇按试用协议执行。试用期满,由东台消防大队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参照同类人员工资标准和消防大队现职合同制人员考核标准执行,食、住免费。
七、组织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人社部门指导下,由东台消防大队组织实施。同时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规范招聘程序,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东台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东台市公安消防大队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东台消防大队征召合同制工作人员体能测试成绩标准
| 1500米 | 俯卧撑 | |
| 60 | 7分50秒 | 20个 |
| 65 | 7分40秒 | 25个 |
| 70 | 7分30秒 | 30个 |
| 75 | 7分15秒 | 40个 |
| 80 | 7分00秒 | 50个 |
| 85 | 6分45秒 | 65个 |
| 90 | 6分30秒 | 80个 |
| 95 | 6分15秒 | 90个 |
| 100 | 6分00秒 | 100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