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下午14:00,西藏自治区平行志愿陆续共投档9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9名考生,8月3日下午16:20结束录取工作,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01分,最高分为467分。
7月31日晚21:50,天津市一志愿投档5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依据学院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5名考生,于8月1日下午15:00结束录取工作。天津市招生计划为5人,一志愿全部完成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57.6分,最高分为513.4分。
8月2日上午12:00,广东省一志愿投档40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的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36名考生,于8月3日上午8:30结束录取工作。广东省招生计划为36人,一志愿全部完成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45分,最高分为644分。
8月4日下午14:55,河北省一志愿投档20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依据学院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20名考生,录取工作于8月4日下午16:50结束。河北省招生计划为20人,一志愿全部完成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26.3分,最高分为553分。
8月4日下午18:15,广西壮族自治区一志愿投档45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的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45名考生,于8月8日上午9:05结束录取工作。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41分,最高分为627分。
8月5日上午8:30,贵州省一志愿投档53人,经过招生办公室及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共同阅档、审核等相关工作,按学院的录取原则,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50名考生,于8月6日下午15:20结束录取工作。贵州省招生计划为50人,一志愿全部完成计划,贵州省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07分,最高分为6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