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要求,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以下简称“上海海事局”)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体检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选是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聘公告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中规定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具体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日程
2017年8月23日至8月25日(8月22日至8月24日报到)
三、报到、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时间具体安排
(一)各职位具体报到、资格审查、面试时间见附件2。
(二)报到和资格审查时间为面试前一天。考生应在规定报到日期当天13:30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迟到未接受资格审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考生必须面试当天7:30-7:55内准时到达面试考场,截至当天8:00没有到达海事大厦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计划于面试后的次日早晨进行,以面试后的通知为准。
四、报到、资格审查和面试地点及交通路线
(一)报到、资格审查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190号海事大厦2楼。
(二)面试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190号海事大厦22楼、23楼。
(三)交通线路:上海市内考生可乘坐地铁4号、10号线到海伦路站下车,或乘坐55、123、100路公交车至溧阳路下车,下车后步行可达海事大厦。外地考生在火车上海虹桥站、上海南站、上海火车站下车的,可乘坐地铁换乘4号、10号线到海伦路站下车,步行可达海事大厦。
五、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2*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实际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以上(含3倍)的,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少于3倍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确定体检人选,并按照体检要求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职位要求的标准执行。
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上海市四平路190号海事大厦进行报到、验证、面试,否则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不再补试。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请广大考生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在面试前一天现场提交材料供我局审查。
(三)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四)请广大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主动告知我局,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享受低保人员(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和体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我局承担。
(六)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zl.msa.gov.cn)和上海海事局(www.shmsa.gov.cn)网站进行公告,请及时查阅。
(七)上海海事局事业单位招录工作联系电话:021-66076685(东海航海保障中心)、021-66073537(上海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E-mail:xunuo@shmsa.gov.cn(东海航海保障中心);jihongyu@shmsa.gov.cn(上海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
2017年8月11日
附件:
1.上海海事局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名单
2.上海海事局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日程安排
3.面试提交材料清单及相关样本(更新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4.考察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