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何娟英同志符合公务员录用资格条件,拟同意录用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向浈江区人民政府曲仁办事处反映。
个人情况:
公示时间:8月7日— 8月13日
联系电话:0751-6556384
中共韶关市浈江区曲仁工作委员会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曲仁办事处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