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六)
2017-07-31来源:长春建筑学院

一、我校在河南提前批艺术本科B段录取工作于7月18日上午9时开始至7月20日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艺术(文)一志愿考生17人,二志愿考生3人,录取综合分最高分:630分,最低分:504分,平均分557.9分。录取艺术(理)一志愿考生6人,二志愿考生3人,录取综合分最高分:550分,最低分:501分,平均分529.9分。

二、我校在北京本科二批录取工作于7月20日上午8时30分开始至7月20日下午15时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9人,录取最高分:459分,最低分:445分,平均分:457.5分。

考生可登录河南、北京招生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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