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筑学院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简讯(四)
2017-07-31来源:长春建筑学院

一、我校在山东本科普通批的录取工作于7月14日下午14时30分开始至7月19日下午17时10分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艺术(文)一志愿考生 36人,综合成绩:最高分:670分,最低分:514.3分,平均分:563.2分。录取艺术(理)一志愿考生 9人,综合成绩:最高分:605.3分,最低分:511分,平均分:557.5分:录取理科一志愿考生41人,录取最高分:473分,最低分:444分,平均分:451分。录文科一志愿考生14人,录取最高分:508分,最低分:484分,平均分:488分。

二、我校在内蒙本科提前B艺术类录取工作于7月15日上午10时28分开始至7月18日下午15时10分结束,按录取原则,录取艺术类考生48人,录取文化课成绩:最高分:328分,最低分:237分,平均分267.3分。

考生可登录山东、内蒙招生考试院的招生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输入考生身份证号和考生号查询录取结果。

长春建筑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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