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7年在浙江艺术类录取分数
2017-07-29来源:易贤网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7年在浙江艺术类录取分数

我院2017年浙江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已于近日顺利结束。该类别有美术类4个招生专业,播音类、编导类、音乐类、舞蹈类各1个招生专业,均实行省统考招生。所有专业招生计划一段完成率100%。具体招生录取情况见下表。

科类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录取数 最高综合分 最低综合分 平均综合分
美术类 视觉传达设计 21 21 554 543 545.1
美术类 环境设计 46 46 552 544 546.6
美术类 视觉传达设计(陈设工艺设计) 52 52 547 537 540.9
美术类 动画 52 52 557 538 542.2
播音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 35 35 573 527 540.7
编导类 广播电视编导 22 22 543 513 522.4
音乐类 音乐表演(声乐、器乐) 105 105 508 465 476.7
舞蹈类 舞蹈表演 25 25 525 490 503.4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浙江省统考艺术类招生专业:我院音乐类、美术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舞蹈类等艺术类专业在浙江省实行专业省统考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执行。

(2)在山东、新疆、吉林、黑龙江四省单独设点招生的各校考专业:

在山东、新疆、吉林三省单独设点校考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各省对应批次本科)和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采用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在专业校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优先顺序为:高考文化成绩、单科成绩。

在黑龙江省单独设点校考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合格(对应黑龙江省艺术相应批次)和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采用院校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录取优先顺序为:专业校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单科成绩。

(3)浙江省外艺术类专业原则上招收一志愿的考生,若一志愿生源充足,招收一志愿的考生,在一志愿中进行专业调剂,直至录取额满;若录取仍不额满,则按规定程序采取补录等形式完成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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