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关于秘书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2007-01-31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关于秘书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0年第六号部长令的有关规定,秘书职业属于就业准入控制职业, 上岗前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证书. 秘书职业主要指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它包含了从企业基础文书、专职文秘到高级行政助理等一个完整的行政辅助人员体系,要求从业人员具备较强的文字和语言沟通能力,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等。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在六月份和十一月份各开考一次。
   申报条件
   1.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考核内容
   1.秘书职业考核的内容以《秘书国家职业标准》和《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为依据。
   2.秘书职业考核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基础业务素质、案例分析、工作实务等四个基本内容。
   3.涉外秘书增加外语考核部分,秘书职业资格二级增加业绩评估部分。
   考核方式
   1.书面应答:考生对标准化书面试卷上的问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题型分为单选题、选择题二种题型。
   2.情景模拟:考生根据所观看的情景录像,就书面问题进行笔答。
   3.任务解决:考生对书面提出的工作任务进行书面回答。
   4.综合测试:涉外秘书的英语考试包括听力题、选择题、写作题。
   5.业绩评估:专家对考生提供的个人工作业绩记录进行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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