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特招特聘怒江州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舞蹈演员公告
2017-07-26来源: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2017年特招特聘怒江州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民族文化工作团舞蹈演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升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整体演绎水平,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全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宜的批复》(怒政复〔2017〕16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州特招特聘怒江州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民族文化工作团舞蹈演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州公开报名,采取针对专业进行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纪录。

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3、根据《怒江州民族歌舞团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报名人员需在国家和省级重大比赛、汇演、调演中,获得个人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年龄在18—35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81年7月28日至1999年7月27日之间(计算到日)。

5、怒江州生源地或怒江州户籍。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舞蹈演员岗位2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下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岗位简介 招聘人数 考生身份要求 性别要求 民族要求 年龄要求 政治面貌要求 学历要求 学历性质要求 学位要求 外语级别要求 第一组专业要求:一级目录 第一组专业要求:二级目录 第一组专业要求:具体专业 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怒江州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 民族文化工作团舞蹈演员 专技岗 舞蹈表演 2 不限 不限 不限 18至35岁 不限 中专学历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招考单位所在(州)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获奖证书、近期免冠2寸彩照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如实填写附件《2017年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特招特聘舞蹈演员报名信息登记表》。经审核组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报名人员参加应试。

注:现场应试人数和招聘人数必须达到3:1方可开考。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8日—2017年8月2日(节假日不休)

报名地点: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6—3622232、3626796(传真)。

(二)考试时间及办法

时间:2017年8月12日

办法:本次考试由舞蹈基本功、即兴表演、舞蹈小品、怒江民族常识、政治表现五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三)确定特招特聘人选

考核结束后,根据计分组计分结果,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资格复审

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必须于8月31日前到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到时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个人档案。资格复审不合格及届时未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需到与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了合同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特招特聘领导小组批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统一纳入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四、纪律

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切实做好招聘工作,如有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监督

本次特招特聘工作接受怒江州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纪委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2017年怒江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特招特聘舞蹈演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886—3627980

0886—3622232

联系人:怒学文 18988370041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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