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曲靖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面试纪律要求
2017-07-25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7年曲靖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面试纪律要求

1、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8:00前到泓泽楼候考室报到;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13:30前到泓泽楼候考室报到。报到时间截止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不得进场,视为放弃,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其面试总成绩将被扣5分。

3、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面试前在候考室等候。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同时关闭闹铃、定时开关机等功能),交由休息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方可取回,取回手机的考生必须立即离开考点。将通讯工具携带进入面试考场、取回手机不离开考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4、等候面试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暂时离开候考室的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5、除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资格复审确认表原件之外,不能携带其他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6、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否则其面试总成绩将被扣5分。

7、面试时,不得在题本上留下任何字迹或标识。面试结束时,不得带走题本和草稿纸。违反规定的考生将予以严肃处理。

8、按照回避有关规定,考生如遇需要回避的考官或工作人员可向监督员申请回避。

9、面试结束后,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到候分室等候宣布成绩。不得打开教室门窗,不得离开所在教室,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楼道滞留。

10、考点(考区)警戒区域范围内严禁打电话,严禁大声喧哗。

11、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候分室和休息室内禁止吸烟,严禁大声喧哗。

12、严禁对其他考生进行威胁、恐吓、威逼利诱、打击、讽刺等行为。进入考点后,考生若听到或收到这方面的言语或者信息,请立即跟工作人员汇报。

13、考生进入考点,务必立即关闭手机,待离开考点后,方可打开,如在考点考区范围内发现考生打开手机的,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14、每天上午或下午的所有考场面试结束后,考生方可离开休息室及考点,离开时方可领取上交的物品及手机,考生离开考点后,不得再进入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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