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法院系统
2017年度公务员考试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7月26日(星期三),上午8:30开始(考生7:30候考)。
面试地点:原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文山市开化北路10号州林业局旁)
二、需要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经资格复审合格确认的笔试准考证;
以上证件材料不齐全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方式
(一)法官助理采用情景模拟方式(模拟法庭控辩)
每轮面试安排报考同一岗位的两名考生按抽签决定的控、辩角色进行面试。对于等额面试或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录用领导小组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
面试前,每个考生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考生不得将资料带进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以内,按控辩顺序阐述观点时间各为3分钟,双方辩论时间为10分钟(双方自由辩论时间不单独计时),辩论结束后,考生分别用3分钟时间作最后陈述。
(二)非司法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
(三)本次面试先进行非司法岗位面试,后进行法官助理岗位面试。
四、注意事项
(一)7月26日上午7:30分前,面试考生必须按时到达原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文山市开化北路10号州林业局旁)审判大楼报到,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对后组织抽签,8:30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报到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考点实行全程封闭式管理,严禁携带电子产品进入考场,考生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必须切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考生在候考室内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严禁吸烟。若出现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的,按扰乱考试秩序处理,取消面试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三)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四)抽签号是面试考生的唯一标识,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父母和亲朋姓名。
(五)考生在备考和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资料,不得在考生题本上作任何记录,只能在考场提供的草稿纸上记录。
(六)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可在面试未开始前向主考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面试开始后将不得再提出回避申请。
(七)面试过程中,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作记录,没听清提问的,可要求考官予以重复。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考场内所使用的相关纸张。参加岗位人数较多的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导到考生休息室,待本岗位其他考生面试结束后,主考官宣布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后方可离开,单独一人(组)的考生面试结束宣布综合成绩后离开考场。出面试考场后不准返回候考室,不准在候考室附近停留议论,应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其他人员泄露试题。
(九)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考生,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其他
请近期内保证通讯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咨询电话:0876-2199010
附:文山州法院系统面试人员名单
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7月20日
附件:
2017法院系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示件)20170720.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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