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特岗教师
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4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指标的通知》(云教人〔2017〕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7〕5号)及《普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普教发〔2017〕6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2017年特岗教师有关面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考条件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7月27日上午9点开始。
面试地点:江城县县小(初中数学、化学、政治、英语、物理;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江城一中(初中计算机、小学计算机、小学体育)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23日—2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江城县教育局人事股
复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聘用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方可聘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由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原件)。
3.《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4.免笔试的考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5.四张彩色免冠半寸半身近照。
四、面试方式及范围内容
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说课的岗位为:初中数学、化学、政治、英语、物理;小学语文、数学、英语。
说课内容:初中数学、政治、英语、物理为八年级下册内容,化学为九年级下册内容;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为五年级下册内容。
说课为当场抽题当场备课,说课的课本、教师用书由江城县教育局提供现行使用教材。备课时间为40分钟,说课时脱稿或持稿均可(稿件必须是临时备课后形成的材料),说课时间为每人15—20分钟,监督员提醒时间到后立即停止。
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为:小学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初中计算机。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小学音乐测试内容为声乐、舞蹈、演奏乐器一种。(考场仅配钢琴,若需其它乐器请考生自行准备)
小学美术测试内容为现场简笔画和现场素描。
小学体育测试内容为体育专业技能测试。
中、小学计算机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操作和应用
五、面试程序及办法
面试采取封闭式,分组进行。具体实施程序如下:
(一)组织考生进入候考室。所有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于7月27日早上7:30前到达江城县县小或江城一中,并进入规定的候考室核实身份。
(二)抽签。面试人员身份核实后,7:45-8:10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组织面试人员抽取课题、面试顺序号。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组织抽取评委。同一岗位,使用同一个课题,同一组评委。
(三)备课。面试人员8:15由引导员引导进入备课室进行40分钟备课。备课所需教材、稿纸、笔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面试人员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他材料带入备课室。
(四)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由主评委按照测评内容组织测评。
(五)面试。面试前5分钟,引导员按抽签顺序依次将面试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面试时不得陈述(包括暗示或明示)本人姓名、父母的姓名、单位、职务等情况,违反者当场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面试结束。面试结束,由引导员将面试结束人员带入休息室休息。
(七)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计算方法为:去掉评委评分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面试成绩由核分员审核后交监督员确认签字有效,在同岗位本考室(分上午、下午)面试工作结束后,交监督员或主评委向面试人员公布。
(八)其他事项
初中物理岗位参加面试说课考生,说课成绩不低于80分,如果低于80分,则不予录用。初中计算机岗位参加计算机操作和应用测评的考生,计算机操作和应用成绩不低于70分,如果低于70分,则不予录用。
面试考生有违纪违法行为,经发现并查实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六、其他事项
(一)面试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人社等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中途不得自行离开考场。考生、评委进入考场前均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交相关人员统一管理,不服从管理者,则取消面试资格和面试成绩。
(三)考生应按时到场,逾期10分钟不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进入面试人员若自动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依次补足面试人员。
(五)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工作人员与其联系相关事宜。因参加面试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负责。
(六)若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总分并列,则录用面试成绩高的考生。
(七)招聘岗位名额按1:1体检、聘用。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省、市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江城县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