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岗位1个 ,招聘对象详见《2017年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应聘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
3、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1年8月11日后出生的人员;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2017年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gdcz.lss.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 8月 9日至11日,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办公室。地址:潮州市东山路慧如公园东侧,联系电话:13502558208
3、报名要求
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达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1份。
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经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给予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时间:定于2017年8月15日进行。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考核形式及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教学岗位考核内容包括本学科基础课程的教学内容、专业知识、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等。
根据应聘者的面试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面试通知书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市高级技工学校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证明)、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将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dcz.l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八) 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为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的事业编制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我校办理聘用手续,我校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2017年7月21日
附件1:《2017年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