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教师招聘公告
2017-07-18来源:易贤网

平原示范区是河南省确定的6个城乡统筹和改革开放试验区之一,是中原城市群的核心——郑州大都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原示范区与郑州一河之隔,三桥相连,是郑新融城的桥头堡、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区位优势明显。根据示范区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平原示范区管委会【2017】35号会议纪要精神,平原示范区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5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小学语文10人、数学10人、英语10人、音乐4人、美术4人、信息技术4人、心理辅导2人、体育3人、思想品德3人。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取得岗位所需的职称、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同一大类的专业视同为相近专业;

(五)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以上;

(六)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在职教师最高学历要求本科以上,非在职教师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

(七)具备从事教育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按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八)除基本条件外,还需要满足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九)一线在职教师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岗位报名及考试办法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于2017年7月30日前将《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和个人电子简历发送到电子邮pysfqzhaopin@126.com(邮件主题为:毕业学校+学科+姓名),我们将根据个人简历进行初选,入围者电话通知本人,确定招聘的具体时间。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平原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平原示范区社会事务局教育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考试分为面试、教学技能测试两个环节进行。

1.面试。面试采取分学科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为自我陈述、学科知识与理论、时政问题理解等,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合格者方可参加教学技能测试。

2.教学技能测试。教学技能测试主要采取试讲或试讲加实际技能操作形式进行。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学科的教学技能测试采取分学科命题,分学科试讲,分学科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音乐、美术、体育、心理辅导、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学技能测试采取试讲加实际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50%,实际技能操作成绩占50%。上述两类测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者为合格。

3.考试总成绩。对于面试和教学技能测试均合格者,按下列方式计算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30%+教学技能测试成绩×70%。

(三)资格审查

考试入围者,在考试当天需要携带并上缴审查材料。审查材料包括本人二代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及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学历认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也可通过有关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认证并出具学历认证报告。在职教师还需提供职称证原件、本人相关教学、科研成果等获奖材料原件。

如果出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体检

资格审查通过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教学技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五)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原示范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参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平原示范区教育办公室、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3.在职教师聘用后原专业技术职称按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的教师工资待遇参照同等事业编制教师工资待遇执行。

(二)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对象或考试报名条件仍进行报名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报名费、考务费。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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