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警官学院考生面试须知
2012-06-29来源:广东警官学院网

热烈欢迎同学们来我校面试,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面试条件:

凡报考我院提前第二批的侦查学、侦查学(预审方向)、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治安学、治安学(交通管理方向)、刑事科学技术等本科公安类专业,且高考成绩达到广东省招生办公布的该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注:没有填报我院提前第二批各专业志愿的考生无须参加面试)。

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含政策性加分):

提前第二批(本科):文科总分545 分,理科总分523分。

二、面试时间

7月2-4日:报考提前第二批(本科公安类)专业考生面试。

(上午8:00至12:00)

三、面试顺序与内容

(一)报到(地点:礼堂)

1、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原件)、同底小一寸近期照片3张;体育尖子考生须加验体尖考试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录取照顾政策范围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经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按要求填写《招生面试体检表》,由工作人员检查,加盖“已验证”章。

(二)验血(地点:教学楼一楼大厅与105教室)

1、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招生面试体检表》到验血处交体检费(每生99元,交给体检医院,请自备零钞)。

2、考生按要求填写《验血登记表》,不填写者或填写信息不真实者自负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3、考生将填写好的《验血登记表》和《招生面试体检表》送交抽血医生;并交验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及验血交费收据。

4、考生抽血必须空腹。

5、抽血时间:上午8:00至12:00。

(三)嗅觉(教学楼一楼104教室)

(四)男生心脏检查(教学楼二楼204教室)、男生面部与躯体检查(教学楼二楼205教室)

(五)女生心脏、面部与躯体检查(教学楼二楼206教室)

(六)身高、体重(教学楼三楼大厅),听力(教学楼三楼303教室),视力、辨色力(教学楼三楼305教室)

(七)审核(地点:教学楼一楼东面101教室)

1、全部项目测试完毕,考生须把《招生面试表》交回审核组,严禁擅自带走《招生面试表》,违者责任自负。

2、审核合格发给《政审表》,并按要求及时办理政审手续。

四、面试要求

1、考生面试后,未经审核组审核以前,如对医生的检验结果有异议,且考生本人尚未在《招生面试体检表》上签名确认的,可到教学楼一楼103室监察组提出复查申请,经批准后,每位考生每个项目只得复查一次。

2、考生面试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生面试时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在校园内喧哗打闹,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

4、面试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非面试人员不得进入警戒区。

5、面试人员车辆的停放须服从保卫人员调度。

五、咨询与投诉

1、考生咨询有关面试事宜,请到咨询组咨询。

2、办公楼一楼设置“招生工作监督信箱”,接受群众监督。

3、学院监察室设有投诉电话(020-34068666),受理群众的反映和投诉。

广东警官学院招生办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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