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越秀区梅花村街招聘出租屋管理员公告
2017-07-14来源:越秀区电子政务办公室

因实际工作需要,梅花村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出租屋管理员3名,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政治思想好,组织观念强,有工作责任心,有团队协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市户籍,身体健康,高中或以上学历;

3、表达能力好,能熟练操作电脑,普通话、粤语流利,英语口语熟练者优先考虑;英语四级或以上者录用从优。

4、居住在梅花村街辖内或附近区域的优先考虑。

二、报名方法

报名资料:1、户口本;2、身份证;3、学历证书;4、计划生育证(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核对及复印件1份);5、个人简历;6、大一寸近照1张。(注: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应聘人员不管是否录用,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0日(星期四)至7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

报名地点:梅花村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越秀区梅花路6号二楼出租屋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或 冯小姐,联系电话:38627710;

三、考试办法及有关说明

1. 考试形式主要由电脑考试、面试组成。其中电脑考试占综合成绩40%、面试占综合成绩60%。

2.电脑考试:限时30分钟,满分为100分,内容为word和excel软件的应用。

3.面试:参加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电脑考试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则直接进入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

4.体检:电脑考试、面试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职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考察:街道出租屋中心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四、录用及相关待遇

1、应聘人员经考试、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录用信息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公示,公示期为3天。

2、被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照梅花村街出租屋管理员的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关系。

梅花村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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