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2017年委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做好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7〕36号)有关规定,现就宣威市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方式
资格复审工作由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7月24日、7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规定时间外不再受理),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公告规定时间准时到场。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宣威市人才服务中心(凯程大酒店隔壁),联系电话:0874-6189648。
四、资格复审的对象
(一)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行资格复审。
(二)免笔试岗位的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不需要面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还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超过招聘计划人数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再次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作为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依据。
(四)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2017年委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八条第(三)项第4点第(3)或第(4)款的办法确定。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和边远乡(镇)事业单位岗位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或无人递补的须按比例缩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复审结束后,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公告。
五、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是对拟录用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核,并确认其真实性。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资格;故意扰乱工作秩序,或威胁他人生命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六、资格复审程序
如实填写《曲靖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学历审验→报考单位和报考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盖章→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确认。
七、资格复审对象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或登记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在职人员报考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由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含工作起止年限,落款时间须在招聘公告报名时间之前),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在招聘公告报名时间之前)、有效劳动合同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种社会保险参保凭证。有过就业经历目前待业的考生还需提供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二)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
(三)尚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登记证(报到证)的考生,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登记证(报到证)的复印件。
八、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及时登录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查询相关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不及时上网查询公告或通讯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三天,向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学历根据《曲靖市2017年委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七条学历认定相关条款认定。
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查验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交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又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
本次资格复审全过程都在宣威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监督下进行。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曲靖市2017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相关规定。
附件1:宣威市2017年委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