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招考普通专业技术雇用人员公告
2017-07-14来源:禅城区人民政府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普通专业技术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普通专业技术雇用人员共3名。(详见附件1)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身体健康;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愿意履行雇用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

(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填写《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招考普通专业技术雇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到报名地点报名,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如委托他人报名,需由本人出具委托报名书及经本人签名,被委托人提供身份证。邮寄报名者请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将报名资料复印件及照片邮递到报名地点,截止日期以投邮邮戳日期为准。

(二)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不受理)。

(三)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十楼1001室,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7-82341009。

四、资格审查

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审查结果。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一)笔试:

1.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视考试情况划定及格分数线,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报考人数不够规定比例,相应减少招考职位。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对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本单位决定。

七、雇用及有关待遇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雇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订立劳动合同。

2.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执行。

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7年7月13日

附件:

1、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招考普通专业技术雇员职位表

2、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统计)招考普通专业技术雇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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