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2017-07-14来源:易贤网

厦门理工学院2017年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7月13日更新)

省份 科类 专业 录取最低一名考生成绩
综合分 文化分 专业分
福建 文科 设计学类 66.83 420 233
福建 文科 服装与服饰设计 65.87 393 238
福建 文科 艺术与科技 64.23 391 229
福建 文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 71.07 436 252
福建 文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 67.25 360 173
福建 文科 艺术与科技(音乐工程) 66.1 404 235
福建 文科 表演     249
福建 理科 服装与服饰设计 63.03 373 229
福建 理科 艺术与科技 62.63 362 231
福建 理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 67.3 442 227
福建 理科 播音与主持艺术(闽南方言) 62.48 281 175
福建 理科 艺术与科技(音乐工程) 59.93 314 234
福建 理科 表演     251
甘肃 文理综合 设计学类 61.08 305 163
甘肃 文理综合 服装与服饰设计 62.32 286 173
甘肃 文理综合 艺术与科技 63.68 329 167
甘肃 文理综合 播音与主持艺术 63.77 349 162
甘肃 文理综合 表演(服装表演)     183
甘肃 文理综合 表演(广告模特)     176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有校考省份的校考专业成绩为考生的专业成绩,没有校考省份的专业成绩采用省专业统考成绩。校考省份与专业如下:

山西:播音、表演

辽宁:播音、表演

江苏:美术类、表演

河南:美术类、播音、表演

山东:美术类、播音、表演

甘肃:美术类、播音、表演

湖南:播音、表演

黑龙江:美术类、播音、表演

山西:美术类

江西:美术类、表演

广东:美术类、播音、表演

福建:播音(闽南语)

2.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类)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总分100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5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成绩、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录取高分考生。

3.表演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换算值(高考文化成绩÷省艺术本科录取控制线)、文(理)科综合、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闽南方言培养方向只招收已参加我校闽南语加试且成绩合格的福建省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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