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招考党建组织员公告
2017-07-13来源:南山区政府

一、招考岗位及条件

(一)招考岗位

本次拟招考党建组织员4名。

(二)招考条件

1、中共党员,有较强的党性观念。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政治思想觉悟,热爱党的建设工作;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深圳户籍或深圳居住证;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5、有党务工作经历者优先,有5年以上基层党务工作经验的,户籍、学历、年龄等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方式及时间、地点

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需由本人亲自前往现场报名,不可由他人替代。

时间:2017年7月13 日至7月 21 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618号粤海街道办事处7楼人力资源科。

联系电话:26416817;联系人:邓先生

(二)报名人员所准备材料

(1)《粤海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考党建组织员报名表》(附件);

(2)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3)所在党组织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及政治表现证明(原件,也可在面试前提供);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笔试及面试

笔试内容为基层党务实操知识、基层党建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的分析、计算机操作等方面知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粤海街道办事处。

笔试由粤海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3: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由粤海街道办事处组织,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结束后,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考试总成绩。各考生依考试总成绩排序,按照录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及项目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审并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通过后,在粤海街道办事处网站公示。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确定为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并实行派遣管理;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综合考评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所缺岗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名情况进行递补。

六、试用期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终止聘用关系。

本公告由粤海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粤海街道办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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