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7-13来源:海珠区人民政府

因工作需要,滨江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主要是从事社区服务综合管理和物业管理等工作。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二)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广州市户口,年龄限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三)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善于沟通,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有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和项目管理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址:海珠区滨江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地址:滨江东路远安路逸民里15号地下)。

3、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者应亲临报名现场报名。

(2)报名时应聘者必须持本人简历、学历证明、户口簿、身份证、计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4、报名时间:2017年7月12日---2017年7月17日(星期六、日除外),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三、录用办法

1、考试形式:采用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

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

四、体检政审通过综合素质考评的人员,由中心组织入围人员参加体检及办理政审手续,并根据体检和政审结果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综合素质考评、体检和政审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2、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2500元/月,被聘用人员月工资福利按《滨江街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绩效管理试行方案》(海滨办[2017]16号)执行。

六、注意事项

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34288410; 联系人:黄小姐 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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