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弥勒市2017年秋季学期城区小学招生公告
2017-07-12来源:弥勒市人民政府网

弥勒市教育局

2017年秋季学期城区小学招生公告

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红河州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的实施意见》(红教发〔2013〕128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市2017年城区小学招生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弥阳一小:面向弥阳镇城关社区、城西社区(塘子心除外)、吉山村委会常住户口及在辖区内居住的务工人员子女招生。

弥阳二小:面向弥阳镇城东社区常住户口及在辖区内居住的务工人员子女招生。

古城小学:面向弥阳镇古城社区、温泉社区、红烟社区常住户口及在辖区内居住的务工人员子女招生。

温泉小学:面向弥阳镇梅花温泉社区、湖泉小区、一心小区、慧心小区、福心小区常住户口及在辖区内居住的务工人员子女招生。

租舍明德小学:面向西一镇攀枝邑村委会、中和铺村委会石门坎村民小组、熙和小镇常住户口及在辖区内居住的务工人员子女招收一年级学生;面向长冲村委会、勒色村委会招收三年级以上学生,面向中和铺村委会招收五年级以上学生。

弥阳镇铺田小学:面向铺田社区、居住在塘子心且户口在城关或城西社区常住户口及在辖区内居住的务工人员子女招生。

弥阳镇菜花小学:面向菜花村委会、星田工业园区常住户口及在辖区内居住的务工人员子女招生。

二、有关规定和要求

1.城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区、村委会干部群众,要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依据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按招生范围送子女报名入学,不得跨片区报名。

2.报名条件:

(1)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入学。

(2)监护人需持户口册、居住证明、进城务工证明等到所在片区学校报名入学。

(3)学校必须查验、登记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及特异体质情况。

(4)新生报名入学时,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试。

3.报名办法

(1)城区常住人口及“农转城”人员子女凭户口册到所在社区学校报名入学。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持以下证明材料到所在片区学校申请入学,提交材料包含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由学校查验后收存:

①户口册及父母身份证;

②劳动用工合同、营业执照或房产证(购房合同),提供其中一种即可;

③外县市户口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居住证。

(3)各学校按招生计划和容量招收适龄儿童入学就读,所在片区学校容量已满时,由学校对申请入学适龄儿童进行登记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安排到城区及周边学校就读。

4.审核办法

(1)学校在报名期间应完成适龄儿童入学证明材料的审核,初步确定招录名单,并将招录名单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报市教育局审核。

(2)学校需对申请在本校就读、但入学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入学要求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核实,将登记表及入学证明材料于7月24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3)学校应妥善收存适龄儿童入学证明材料,以备查验。

(4)市教育局将对各城区小学招生名单、证明材料等进行核验,学校应在市教育局审核结束后三天内(7月28日前)公布招录新生名单;入学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入学要求的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后再予公布。

凡同时在城区两所及以上公办小学报名入学的,由市教育局视情况安排入学;同时在城区公办小学、民办学校报名的,原则上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

(5)未能在规定时间报名登记的适龄儿童,可由父母或监护人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登记安排入学。

5.残疾儿童可申请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由监护人持适龄儿童残疾证、户口册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学楼一楼办公室报名。

地址:弥阳镇城东绿崖庙(原弥东乡政府院内)

6.各学校应依据本通告制定本校招生简章,在校门口、服务社区(片区)至少公示七天;学生报名入学其它事项,由各学校另行通告。

三、报名及入学时间安排

1.城区小学招生报名时间:7月22至23日。

2.市教育局招生审核时间:7月25日至7月27日。

3.城区小学新生入学报到时间:8月27至28日。

咨询电话:0873-6122089,基础教育科。

特此公告

弥勒市教育局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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