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县2017年招聘教师面试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2017〕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莲花县2017年招聘特岗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曾衍敏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童道雄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贺洪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朱小青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1会保障局局长
朱建斌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段珊琼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99—7221223、0799--7211955),负责办理教师招聘面试的日常事务,由朱建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面试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7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请入闱面试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地点:城厢中学多媒体教室。
(三)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1、《莲花县2017年招聘特岗教师资格复审表》(见附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毕业证和毕业生就业通知书的,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已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就业通知书,证书正在办理当中”证明,并注明毕业证书学历层次、专业和是否为师范类。
4、笔试准考证。(核查后考生领回,面试时凭加盖了莲花县教育局人事股章进入考场)。
5、思想品德证明原件:应届生由就读学校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往届生由工作单位或所属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6、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已申报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即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证、证书正在办理当中”的证明,并注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层次和学科。
7、《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8、正式在编的教师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的证明原件。
9、已婚的提供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10、一寸近期同底彩色相片二张。
以上材料按如下顺序整理并装订成册: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学历证→思想品德证明原件→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四)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三、面试方式
1、中小学音、体、美科目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无学生试讲的方式。面试分值为100分,其中试讲50分、专业技能测试50分。中小学音乐科目面试先进行试讲,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中小学美术、体育科目面试先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再进行试讲。
2、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和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化学、思想品德学科面试采取无学生试讲的方式。面试分值为100分。
四、面试内容
(一)试讲内容
以莲花县2016-2017学年度使用的现行中小学教材版本为依据选定试讲内容。小学各学科一律采用四至六年级教材;初中各学科采用八至九年级教材,所有学科属全册教材的则用同学段(或高学段)全册教材。面试题目在面试前先由各学科面试主评委临时从选定的教材中确定3节课时,再由该学科第一位面试考生在评委命制的备选题中随机抽取一节课时,即为该学科的面试题目。试讲时间为10分钟。
(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50分)
1、中小学音乐科目专业测试内容
(1)清唱(20分)。由评委根据教材指定一首歌曲,时间5分钟;
(2)舞蹈(15分)。由考生自定,时间5分钟;
(3)乐器(15分)。由考生自定曲目,时间5分钟。
钢琴由考点提供,舞蹈伴奏设备、磁带和其它乐器自备。
2、中小学体育科目专业测试内容
(1)100米跑步(10分)
(2)铅球投掷(10分)
(3)篮球(20分)
(4)立定跳远(10分)
3、中小学美术科目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1)速写(15分),由评委指定内容,时间为25分钟。
(2)素描(35分),素描内容由评委指定,时间为90分钟。
除素描纸外其余用品自备。
五、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分组
(1)面试时间:
2017年7月18日,面试科目为: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化学、初中思想品德、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
2017年7月19日,面试科目为: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中小学音乐、中小学美术、中小学体育。
(2)面试地点:城厢中学。
(3)面试分组
根据考生的学科结构和人数,面试分为初中语文组、初中数学组、初中英语组、初中化学组、初中思想品德组、小学语文组、小学数学组、小学英语组、中小学音乐组(初中音乐、小学音乐,按此顺序面试)、中小学美术组(初中美术、小学美术,按此顺序面试)、中小学体育组(初中体育、小学体育按此顺序面试)、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组。每组面试室设评委7人(其中主考官一人)、计时员1人、计分员1人、联络员1人,每组承担相应的面试任务。
六、评分办法
评委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其他5位面试评委评定分数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确定考生的成绩。
七、面试程序
1、抽签候考。面试当日上午7:00时前,面试考生凭加盖莲花县教育局人事股印章的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进入考点,7:10时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7:30时前未参加抽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抽签后所有考生不能离开候考室,将通讯工具等交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实行集中封闭管理。
2、备课。上午7:30时,各面试小组第1号考生进入备课室,抽取试讲题目后开始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随后,每间隔10分钟(中小学音乐组由候考室根据面试室具体情况安排考生备课,保证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叫号引导考生进入备课室。特殊情况依次提前或顺延。
中小学美术、体育科目考生7:30时先集中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备课。
3、面试。8:00时各面试小组第1号考生进入面试室开始面试,依次进行。特殊情况依次提前或顺延。
4、宣布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由评委根据考生的专业技能测试效果进行综合打分。试讲在前三位考生完成以后再依次公布考生成绩,即在下一个考生试讲结束后,由联络员通知在候分室候分的上一位考生进入本面试室,由主考官当众宣布面试成绩,考生当场签名确认。
八、录取办法
(一)成绩合成
依据省招聘公告规定,考生成绩计算方式按省规定的进行。中小学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两科总分200分,考生实际笔试得分12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而考生实际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120×(50÷200)+80×(50÷100)=30+40=70分。
(二)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合成的最后成绩,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再相同,则以笔试专业成绩排序确定)。当职位面试实际人数≦等于招聘计划数时,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三)公示
确定的体检对象笔试、面试及合成的最后成绩在莲花县教育局公示栏和莲花县教育网向社会公布。届时考生可到莲花县教育局公示栏或登陆莲花县教育网查询相关成绩和入闱的体检对象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四)体格检查
体检对象在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要求进行体检,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执行,费用自理。
(五)确定拟聘对象
将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如公示期间有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招聘录用条件者,取消录用资格,出现的缺额从该岗位学科按考生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由县教师招聘面试领导小组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招聘对象上报县政府审批。
九、面试纪律
(一)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所有考生、面试评委、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工作场所,通讯工具交指定人员统一保管。考生面试期间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串岗走动、不得泄露试题和考生抽签顺序、不得会客、打接电话。
(二)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在面试前一律不得再离开候考室,不得与面试结束的考生、评委接触及会客。考生、评委需要上卫生间必须有工作人员陪同。
(三)考生面试结束,立即在室外联络员的陪同下离开面试考点,不准逗留、不准接触未面试的考生。
(四)面试评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参加面试的,不得聘为评委或工作人员,也不得参加面试的其他工作。
(五)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必须服从候考室工作人员安排,遵守考场纪律,不得高声喧哗。
(六)考生有下列情节之一者,取消面试资格;已面试者,面试成绩以0分计算。
1.进入候考室后,未将所有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保管的。
2.带书籍、参考资料等进入备课室的。
3.除在备课室封闭制作的试讲稿件外,将其他书籍或参考资料等带入面试室的。
(七)全体面试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密切合作,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渎职、失职、徇私舞弊者,由纪检监察机关从严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面试期间的安全、食宿、交通等自行负责。
(二)面试上午不能完成的,午餐安排吃盒饭,午餐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和待面试考生一律不得离开各室。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莲花县教育局:0799-7221223 0799-7211955
莲花县人社局: 0799-721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