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镇江市丹徒区江心园区管委会招聘社会化用工公告
2017-07-12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人员3名;统计站办事员1名、农服中心办事员1名、项目办办事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统计站办事员:财务类专业,有会计从业经历;农服中心办事员:质保类、农学类、栽培类专业,有相关工作经历;项目办办事员:经管类、市场营销类、规划类、中文类专业,有相关工作经历);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生;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不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江心园区管委会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七个步骤实施。

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通过丹徒区人社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

2、报名地点:江心园区管委会组织办公室

联系方式:13511690677。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下列相关证件:

①户口簿; ②居民身份证; ③毕业证书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按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面试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面试成绩最高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在确定体检人员时,因考生放弃体检出现缺额的,则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缺额数一次性递补。

体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丹徒区人社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分别到相应单位就职。受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受聘人员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到手续,否则视为放弃聘用。

四、管理与待遇

招聘的社会化用工人员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考核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合同期间,月工资按照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发放,其中需扣除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每月300元左右),缴纳五险。奖金、福利参考园区聘用人员核定。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由本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江心园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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