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17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2017-07-12来源:易贤网

一、艺术类校考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甘肃、宁夏、新疆已录取结束。艺术类各专业(类)相应分数线待所有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结束后发布。

二、艺术类省统考

(一)美术设计类录取分数线

河北省:设计学类740.7分,数字媒体艺术729.7分,服装与服饰设计730.7分,美术学(师范)729.7分

河南省:设计学类763分(文)、720分(理),数字媒体艺术758分(文),服装与服饰设计748分(文)、687分(理),美术学(师范)746分(文)

江苏省:设计学类550分,数字媒体艺术545分,服装与服饰设计544分, 美术学(师范)543分

(二)音乐学(师范)录取分数线

河北省172.9分,山西省86.58分,辽宁省217分,江苏省声乐197分、器乐207分,浙江省83分。

三、美术设计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采用校考成绩录取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专业校考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要求。

2. 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不限。

3. 录取办法: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理兼招,按照总计划数,依据综合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40%+文化成绩×60%)×2,文化和专业校考满分均按750分计算。

(2)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录取。

(二)采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1. 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要求。

2. 录取办法:

(1)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计划数,依据综合成绩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文化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投档的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四、表演(服装表演招考方向)专业录取原则

(一)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专业校考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省份除外),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要求。文化和专业校考满分均按750分计算。

(二)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理兼招,按照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文化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录取。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五、舞蹈编导、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一)舞蹈编导

1.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专业校考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省份除外),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要求。文化和专业校考满分均按750分计算。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理兼招,按照专业校考成绩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录取。

(二)音乐学(师范)

1.政治思想、体检符合标准。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成绩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要求,按照投档的专业成绩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录取。

特别说明: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不限。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并上报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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