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2017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公告
2017-07-10来源:吉首大学

湘西州2017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

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生招生公告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7〕15号)文件要求,我校2017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情况如下:

一、 招生计划

2017年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市州项目)招生120人。具体计划如下表:

市州 县市区 培养学校 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数
合计 汉语言文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英语
湘西州 合计 120 40 40 40
凤凰县 吉首大学 18 6 6 6
花垣县 吉首大学 12 4 4 4
龙山县 吉首大学 28 9 9 10
吉首市 吉首大学 10 3 4 3
泸溪县 吉首大学 12 4 4 4
保靖县 吉首大学 12 4 4 4
古丈县 吉首大学 8 3 2 3
永顺县 吉首大学 20 7 7 6

二、 综合测试安排

1、 综合测试笔试:

时间:2017年7月15日9:00-11:00

地点:吉首大学师范学院

2、 综合测试面试:

时间:2017年7月15日14:00-18:00

地点:吉首大学师范学院

3、 综合测试笔试的测试内容及成绩评定办法

(1)综合测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所掌握的初中阶段文化知识及运用能力。综合测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测试内容涵盖语文、数学、英语3个学科(课程),满分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分值分别占总分的40%、40%和20%。命题依据为《湖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标准》(2017版)。

(2)考生总成绩由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满分之和)×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下同)、综合测试笔试成绩构成,其中中考成绩总平均分的权重为0.5,综合测试笔试成绩的权重为0.5。

4、 综合测试面试的测试内容及成绩评定办法

(1)面试主要考察测试考生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项目为教师发展潜质测试。教师发展潜质测试的内容包括仪容举止、五官四肢、动作协调性、语言表达、身体素质等5个方面。

(2)测试结论按“合格”或“不合格”确定。教师发展潜质测试结论为“合格”的考生方能录取为公费定向师范生。

三、 录取方式

严格按照湘教发〔2017〕15号文件精神,预录取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0.5+综合测试笔试成绩×0.5,综合测试面试合格。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1:1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省文件要求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体检合格后,预录取名单经县市教体局审核并进行公示,报州教体局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科。预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并将递补录取名单按要求进行公示。

推荐信息